由于今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天气异常寒冷,内蒙古出现零下40多摄氏度的极寒天气,贵州、湖南等地区出现了冰冻灾害,具有保暖功能的羽绒服市场供不应求,虽然价格走高,但是消费者只能认“宰”。那么,羽绒制品是否存在**,有关部门是否该介入?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江列华指出,类似事情并不少见,茅台酒一瓶卖到一两千元,阿迪达斯的鞋子那么贵,真正的成本价是多少,该卖多少没人说得清。目前在我们国家,只要不是国家限价的产品,都属于市场自主调节定价范围,行政力量不应轻易干预。
“相对**的产品可能都存在这样的现象,羽绒服可以划归到这一类产品当中。定价的一个因素是生产成本,但是很多时候品牌的附加值对价格的决定因素大大超越了生产成本。”他说。
另外,江列华指出,羽绒服涨价不仅利用了“千年极寒”的概念,也利用了消费者盲目追高的消费心理。“消费者往往会觉得,到了某一个价位的商品才是上了档次。其实,消费者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注重产品的制作工艺和生产用料,以及对个人生活的实际应用价值,不要盲目追求价格的虚高。”
扬州鸭鸭羽绒服专卖店总经理刘容宇说,近段时间客流量下降了20%左右,因为价格走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由于羽绒服是功能性产品,受天气影响很大,加之很容易找到替代品。因此,虽然羽绒服价格持续走高,但业内人士指出,羽绒服的价格会在市场调节下回到合理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