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管理机构之提举茶场司

2015-03-03来源 : 互联网

提举茶场司[Teatradeandtaxdepartment]宋代官署名。

宋在四川榷茶设立的机构,创始于熙宁七年(1074),废于北宋末。其全称为“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简称“茶场司”。分别置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和成都两地。

当时仅主管买茶,与提举熙河路市易司(主管边籴军需)、提举陕西等路监牧买马司(主管博马)鼎足三立。**年获茶利五十万,五年年均八十余万。元丰六年(1083)十一月后,改称为“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司”,简称“榷茶司”。仍分秦州、成都两地置司。

茶场司属官勾当干事有七员,指使五员,二司各置管勾文字官一员,共十四员,后增至二十人以上,吏员、牙人则在百员以上,是路级监司中*庞大的官僚机构。茶场司以头子*一千缗充公使*(似今之办公费、接待费),是经费*充足、待遇*优厚的机构。

崇宁元年与买马司合并后,川陕各路仍有单*设置的榷茶司,因此其罢废时间大概在北宋末年。茶场司掌管茶利收支,又以名山等四色茶博马,权重事专,富甲一方,又有奏辟地方官员之权,是主管榷茶、买马及边籴的**机构。对宋代的财政和国防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茶场司[Teatradeandtaxdepartment]“提举茶场司”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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