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政策之宋代茶马政策

2015-03-03来源 : 互联网

宋代茶马政策[TeaandhorsepolicyinSongDynasty]宋代茶马互市,系由宋初向少数民族赐茶,少数民族向宋王朝献马发展而来。

宋太宗、真宗时,为交好和羁縻西北少数民族,常有遣使“赐茶”之举。少数民族为了表示友好和臣服,也时有驱马至京以献,宋王朝均按值回赐茶叶和其他货币,献马遂演变成少数民族与中原以马易物的代名。初始几年一次,后渐成为一年一次或一年多次。

真宗咸平元年(998年),设“估马司”,以专门负责接受献马和回赐货币的估价,有关以茶易马或茶马互市的政策,广义泛指宋代的茶政和马政。宋代**实行以茶易马始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遣三司勾当公事李杞、蒲宗闵等人蜀,经画榷茶于秦、凤、熙河博马。自此茶马贸易,成为终赵宋之世的不易之典。初榷茶、买马犹为二司,后来曾以买茶兼提举买马,或以买马兼提举买茶,未能解决一些具体矛盾。崇宁元年(1002),茶事、买马二司合并,成立“都大提举茶马司”。

北宋买马年额约在一万五千至两万匹左右,*初的茶马比价为一驮茶(一百斤)易马一匹;后马源锐减,比价骤升,*多时年用博马茶一千万斤,占蜀茶总产量的三分之一。宋代茶马贸易,开以茶易马之先河,对于补充战马,满足军需,增强国防,改善少数民族生活,推动和促进边境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都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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