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正式立案对原产于欧盟的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调查将持续一年,至2014年7月1日。
商务部公告中称,今年5月15日,商务部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该协会代表的葡萄酒总产量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相关规定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经审查满足立案条件后,商务部依法决定立案并进行调查。据了解,这两项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商务部表示,就补贴调查及反倾销调查,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国(地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也可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申请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同时提供相关证据。
7月2日,中国酒业协会就商务部对欧盟葡萄酒“双反”立案调查发表《中国酒业协会就对欧盟葡萄酒“双反”调查立案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陈述了作为该“双反”案件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并表示“坚决支持商务部的决定,将全力配合商务部进行后续调查”。
《声明》指出:“近年来,欧盟葡萄酒进口量逐年大幅增加,占中国(市场)葡萄酒销售量的比例大幅上升,已经对国内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威胁,我国葡萄酒企业的市场空间遭到了严重挤压,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产量、销量、利润等多个重要性经营指标均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整个行业形势不容乐观。”
《声明》陈述了申请对欧盟葡萄酒“双反”的理由:在欧盟葡萄酒进口数量大幅增长的背后,不仅仅是欧盟葡萄酒生产企业的低价倾销行为,还有欧盟**对葡萄酒产业的长期政策鼓励和*额财政补贴。上述不正当的贸易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未来欧盟葡萄酒的进口数量还将进一步增长,将对我国葡萄酒产业造成更大威胁和冲击。“为了维护我国葡萄酒产业的健康发展,争取公平的竞争环境,保护生产企业的合法利益,协会根据法定程序,代表国内企业提出了此次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
《声明》表示“在后续调查中,协会和所属企业将全力配合商务部进行后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