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通知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

2015-01-26来源 : 互联网

15日,据报道,央行[微博]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透露,央行已下发《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修订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统计口径。

该报道称,《通知》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类统计;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纳入 “各项贷款”口径。客户**金,以往不计入各项存款,但按目前的口径,计入“各项存款”。商业银行借给金融租赁公司,原来不计入贷款,但按照新口径要计入 “各项贷款”。

该报道还称,盛松成表示,做出以上调整,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其一,是逐步与**通行规则接轨。个人和企业给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款,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其性质是一样的。存款类金融机构给个人和企业的贷款,与存款类金融机构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实际上性质是一样的。其二,是**统计口径的准确性。近年,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已成为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的重要来源。在2011年 10月份时,我们就已经对M2进行了修正,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各项款项已经放到M2当中了。其三,是提高货币政策时效性。口径调整前,存款和贷款变化有时比较快。比如前段时间,储蓄存款减少了,但同时客户**金增加了,实际上这部分资金还是在银行。

对此,记者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办公厅新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确已下发,报道基本属实。截至发稿时,记者从建设银行总行内部人士处了解到,有关处室已收到该文件,但尚未分发至各部门。


标签: 存贷款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