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路太吵,八年维权总获赔6000元

2015-01-07来源 : 互联网

家住在兰花村兰花小区的夏女士,自打八年前旁边修建了高速路开始,基本上白天就选择不呆在家里,晚上则用棉花球塞着耳朵入睡。之后和高速管理公路协商,打官司,历时八年的**,终于得到了重庆市第五中院的判决,赔偿6000元。

在2006年4月,兰花小区的一些住户就向成渝高速公路提出了噪音污染赔偿,并且要求获赔隔音降噪设施费及不等的损失,但是53家住户却没有获赔,同年2010年6月,夏女士向九龙坡**提起了起诉,之后九龙坡区环境监测局分别在噪音污染*为严重的17单元、18单元、25单元设立了噪音监测点,结果每个点的数据都超标。

之后不堪常年噪音干扰的她搬去外地和女儿同住。不过这场官司却没完,经过一审判决成渝高速公路向重庆市第五中院上述,但是中院认为夏女士居住的房屋修建在先,高速路修建在后,损害后果有潜伏性和渐进性,损害过程也有间接性、复杂性,虽然有降噪改造,但是依旧超标,所以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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