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须明显且用通俗名

2014-10-26来源 : 互联网

据悉,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于本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明白。

昨天,记者走访京城多家超市,对面包、牛奶、豆浆、豆制品等食品进行调查,发现食品企业基本能做到对添加剂进行具体描述。不过,种类繁多的添加剂让市民担忧。

添加剂“通俗易懂”

**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新标准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要通俗,保质期按*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以前只要注明含着色剂、增稠剂就行,现在不可以了,必须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董金狮说,以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为例,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

标签: 国标规定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