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月查扣15万瓶假红酒

2014-10-26来源 : 互联网

“成本4块多*一瓶的假酒,贴个假标签,卖到市面上价格达到数百元。”昨天,在湖州召开的全省酒类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规范工作现场会上,来自各级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交流起*近两个多月整*各地红酒市场过程中的经验。

针对酒类市场尤其红酒市场乱象丛生的情况,浙江省工商局已于3月起启动全省范围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执法行动,查破了数百起酒类违法案件,查扣涉案红酒达15万瓶。

与此同时,浙江省将从7月1日起,对酒类经营者全面实行特别标注管理。经营酒类的批发商、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今后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可注意查看,从合法经营者购买,认**、买正货。

两个月查扣下15万瓶假红酒

针对“原瓶不原、红酒不红、洋酒不洋、高价虚高、品牌无品、标识非标”等当前酒类市场存在的种种乱象,浙江省工商局于3月份启动了全省范围的酒类市场专项整*执法行动。现场会上,省工商局发布了专项整*执法情况。

近两个月来,各级工商机关对酒类经销企业、商场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专卖店、酒庄、酒吧(歌厅)、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了严查,**查处了酒类市场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仿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傍**”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492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5512户,检查各类市场1224个,立案查处酒类违法案件602件,案值156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其中,葡萄酒类违法案件432件,查扣涉及100余种品牌的假冒侵权和无中文标签等葡萄酒达15万瓶,案值近900万元。

7月起,酒类经营者需拿特标执照

除了对制假、售假等进行**整*之外,浙江工商部门也正在搭建酒类行业监管的新模型。

现场会上,记者获悉,经营酒类的批发商、专营店、大型商场超市,在今年7月1日后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据了解,以下经营者须特别标注:**类是酒类批发商,指从事酒类批发的经营户;第二类是酒类专营店,指全部或主要从事酒类经营的商家,包括酒类品牌经营专营店,也包括以销售酒类为主的××商贸有限公司、××烟酒店或其他名称的经营者;第三类是大型商场超市,指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的商场超市。

据统计,全省应标注户数4137户,其中酒类批发商1797户,酒类专营店1587户,大型商超753户;目前已标注户数1218户。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酒类经营者实行特别标注,有利于明晰监管对象,为细分式监管奠定基础。目前已全面掌握了酒类经营者情况,锁定了**监管对象。今后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可以注意查看,从获发特别标注证照的合法经营者里购买,防止买到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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