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下发《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将于2012年5月至6月与***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组将**督查地方各级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并落实中小学食堂监管责任制;是否建立学校食堂食品****信用档案;是否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是否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严格落实三个严禁的要求;是否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是否按规定对辖区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并进行复查;是否对违规学校责任人进行责任约谈;是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是否及时上报等内容。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的监管部门,还将督查是否按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家庭托餐进行监管。
此外,督查组还将**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开展餐饮安全自查;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了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
本次督查将分5个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交流意见等方式,分别对河北、山西、安徽、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省,以及广西壮族自*区等9个省(区)进行督查。各督查组将在每省(区)至少抽查两个县(其中一个为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