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87706540
办理地址:成都市医保局3楼1区1号
办理条件:
1、具有成都市常住户籍,且参**市城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入院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不含补缴),申请救助时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下(含40000元)。
2、具有成都市常住户籍,参加了成都市城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城乡*低生活**的人员和上一年度家庭收入在40000元以下、22000以上的优抚对象。
办理程序:
1、申请肾移植救助的困难人员,入院时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领取《成都市城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肾移植困难人员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及时到医院调查核实;
3、申请人出院后一个月内凭申请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救助手续;
4、医保经办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出具《肾移植困难人员住院医疗救助公告》;
5、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救助金支付手续。
所需材料:1、《成都市城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肾移植困难人员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住院医疗费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或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
3、本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及其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对其收入等情况的证明;
4、低保人员、五保户、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须提供***门相关证明;
5、亲体肾移植患者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
6、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工会互助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已报销凭据及其他方面补助的情况资料。
注意事项:申请人应在入院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