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成都要享受生育**,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

2、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报销情况是这样的:

A、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B、**为——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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