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成都*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指南(流程+材料+地点)

(一)、办理条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生育的;

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生育的;

3、*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提出办理申请的。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办理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生育服务证》(包括《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

4、婚育情况变更证明;

5、夫妻合影照免冠二寸照片二张(离婚、丧偶的提供免冠单人照片一张)。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签字盖章后,报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2、审核决定。收到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3日内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发给《*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书面决定;

3、发证。《*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单*提出办理申请的,只发给申请人一份《*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特别说明:办理时限以申请人到现场审核确认时间起开始计算。

 

标签: 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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