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成都生育服务证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一)、网上申请: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正确选择申办地。(女方为本市户籍的,在女方户籍地办理;女方为市外集体户籍,男方为本市集体户籍的,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的,在男方户籍地办理。)

(二)、办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下列夫妇:

1、女方系本市户籍,需在本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

2、涉外婚姻中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3、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在校学生,按《人口******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应在本市办理的;

4、男方系成都市集体户籍,女方系市外集体户籍且在本市有常住倾向,子女需入本市户籍,可在男方办理的;

5、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具体规定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55号)第十六条及《国家人口***关于方便群众**的通知》(人口政法〔2012〕67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三)、办理地点:成都市统一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理(上述第四项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理)。

(四)、所需材料:

a.《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1份。

夫妇双方如实完整填写表上内容,并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婚育状况”填写要求详见《登记表》背面内容。

2.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b、视本人情况需提供的材料:

1.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书2份。单位或户籍所在村(社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不能完整、准确说明本人的婚姻和子女情况的,需由本人填写《**书》。

2.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再婚方需提供)。

3.《人口和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妇双方均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上述《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证件代办委托书》,可在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cdpop.gov.cn)下载,或在单位、户籍所在村(社区)人口计生部门***取。

如果您在材料准备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单位、户籍所在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口计生部门咨询。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特别说明:办理时限以申请人到现场审核确认时间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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