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5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2014-08-07来源 : 互联网

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于近日确定,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重庆2015年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台

8月1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已于近日确定,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今年的缴费标准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公布。其中,在渝高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一档60元/人·年,二档150元/人·年。

按规定,户籍在我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及户籍已转的在渝高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者在今年缴费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至次年8月31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1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闭幕前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3个条例。一是《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与四审稿相比,《条例》规定市、区县政府支持社会办医时,应对社会资本投向加以指引,并对部分医疗机构的违规违法罚款额度进行了修改。

二是《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与二审稿相比,《条例》删除了第三十三条中“被检查人有权拒绝要求支付检验费或者其他任何费用的监督抽查”。

三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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