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确定将高温津贴标准按照高温天气的等级调整为5元、10元、15元三档,发放温度从35℃起算。2014重庆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下:
地区37℃~39.9℃天数可领金额
沙坪坝210~20元
北碚210~20元
江津210~20元
武隆210~20元
彭水210~20元
万州15~10元
云阳15~10元
开县15~10元
巫山315~30元
高温补贴不能列入*低工资:
据介绍,员工在高温天气中工作领取的补助收入不得列入*低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法第48条中的“*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低劳动报酬,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