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莞高温补贴标准
2014东莞高温补贴标准: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关系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对补贴发放额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需发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贴。同时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以往在室内工作但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高温津贴为100元/月。新政策**后,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不论是在室内还是室外,高温津贴的补贴标准都是150元/月,每年6-10月按月计发。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标准是**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物质补贴。但其具体实施法规在我国劳动史上曾长时间处于相对空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