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伙制企业

2014-06-27来源 : 互联网

合资制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的小我经过过程订立合资和谈设立的,配合出资、配合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并对合资企业债务担当无穷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资制企业的特点:

1.以订立合资和谈为根底

合资和谈应当存在情势和素质两方面要件。遵守《中华国民共和国合资企业法》的规定,合资和谈的情势要件是“以书面情势订立”,素质要件是第13条规定的合资和谈“应当载明的事项”。以上两个要件组成合资和谈的必备请求,缺一不成。

2.共享共担合资权利任务

合资企业不存在法人资格,是视同自然人的法令拟制主体。合资人配合出资,合资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各合资人彼其间的权利任务一样。

3.共担无穷连带责任

当合资企业到期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合资企业的债务由各合资人担当无穷连带清偿责任,即当合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各合资人对于不足部分担当连带清偿之责,不得以同其他合资人有有限责任约定、第三人担保、逾额出资、债务责任份额划分为由主意免责。对于债权人,负有连带责任的每个合资人,都负有清偿债务的任务,实行了任务的合资人,有权请求其他负有连带债务的合资人偿付其应担当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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