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港上市门槛降低或引领新一轮IPO风潮

2014-06-19来源 : 互联网

由于市场连续萎靡不振,A股IPO发审工作2012年明显放缓,排队企业数量积聚,*发企业数量却骤减。

***网站1月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包括初审中、落实反馈意见中、已通过发审会在内的IPO排队企业已增至882家,“堰塞湖”压力进一步增加。其中,计划在上交所登陆的企业有176家,深交所365家。另外,共计341家公司欲闯关创业板。过会待发企业的企业还有89家。

自2010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多家公司业绩不符合上市要求被迫撤回材料。据***公布的IPO审查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67家IPO撤回。其中由于创业板对业绩增长有明确规定,所以该板块也成为“重灾区”。根据****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创业板有44家企业终止审查。2012年下半年,部分企业甚至主动“召回”申请资料。

自2012年8月以来,IPO审核两次断档,十一假期过后曾短暂开启,11月2日浙江世宝上市之后,IPO市场一直关闭。新股IPO已暂停数月,新一轮改革推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主席***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相关研讨班上强调:“要研究有效措施,通过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多管齐下疏导“堰塞湖”

有消息人士称,目前***计划降低H股IPO的财务门槛,希望通过此举将部分排队的A股IPO分流到香港等**市场上市,此举被市场理解为意在缓解目前越来越大的A股IPO排队压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消息人士透露:“****近正在和包括四大在内的一些上市中介机构接触,希望能扩大H股发行通道,把一些正在排队的企业送到香港上市,以缓解当前的A股IPO排队压力。”该消息人士透露,***的具体做法是通过降低当前H股IPO财务准入条件,以让更多的企业满足赴港上市要求。

2012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业界认为,***降低境外上市门槛,可能有为A股IPO分压的用意。

据悉,此前赴港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直接向香港联交所发审委员会提交申请,通过聆讯,即可进行IPO。但此种上市多为红筹公司,而非“红筹架构”企业则需在赴港聆讯前先得到内地***的批准,此类多被称为H股上市。据了解,目前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需满足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和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等要求。

“监管层已经有文件表示要降低H股发行的标准。”上述人士称。

另有券商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此前已经对部分项目进行窗口指导,降低企业境外上市的难度,目前转战香港IPO市场的难度确实要低一些。

对于降低发行门槛分流A股IPO企业,银泰证券投资顾问路巍认为,“这是一举多赢。一方面解决了更多内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减轻了内地IPO市场的重压;另一方面,将使投资者对A股更有信心,继续推动整体上涨。”

新三板将添分流功能

事实上,2012年“跌跌不休”的A股市场和久堵不疏的“堰塞湖”都是“新三板”欣欣向荣的主要推手。截至2012年12月31日,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达到200家。来自深交所的信息显示,2012年共有105家公司挂牌“新三板”,占比超过半数,一年挂牌的公司比之前5年的累计数量还多。同时,目前还未进入试点的国家高新区也在积极争取2014年“新三板”试点扩容,南京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张玉玺预计:“2014年全国"两会"前后,或将有10-20家国家高新区入围"新三板"试点。”

更多的人正在寄望“新三板挂牌”分流IPO。

但同时也有人质疑IPO待审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将受到新三板试点的限制,因目前的新三板只限于中关村、天津、上海、武汉四个科技园区,另一方面,待审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也缺少吸引力,待审企业之所以要争上A股市场,一是为了*大化融资,二是给公司原有股东创造高价套现机会。但在新三板挂牌解决不了这两方面的需求。

目前多数拟上市企业对分流“新三板”的态度似乎并不积极。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原因就在于“新三板”的融资能力与中小板、创业板、主板还不能相提并论,更为关键的是从场外市场进入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仍未建立。尽管“新三板”挂牌成本低,但拟IPO企业多数还是愿意排队等候上市。

有券商投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新三板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分析人士预期,“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有望分流部分IPO压力。而为化解IPO“堰塞湖”压力,监管层处理思路正逐渐明晰:向“新三板”、债市分流;开展对800多家排队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执法,严惩业绩包装等。

“如果在"新三板"和场内市场间设置绿色通道,从审核到发行给予挂牌企业便利的话,"新三板"的吸引力将非常强。”宏源证券(000562)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新三板”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尹百宽表示,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存量发行以及公众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将大幅提升。

然而,另一方面,IPO“堰塞湖”却不失为一个让市场主体各方冷静的好的存在。至少从目前看来,IPO“堰塞湖”已经让一些烂尾项目现形,对上市企业队伍起到一个“洗涤”的作用,让一些业绩包装造假的公司现出原形。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