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于7月10日就“限塑令”*新补充意见公布之后,媒体普遍解读为“餐饮业也在限塑范围内”。13日,武汉市工商部门表示,他们并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餐饮业也在限塑范围内”的通知。
据悉,7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下发限塑令补充通知,限塑令范围扩至所有零售服务场所。有**解读认为,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都要纳入“限塑”范围,即将“限塑”范围明确地扩展到餐饮场所、服装店、建材店等。
对此,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吃饭打包也要收费是不是有点过了”,就此,记者致电武汉市工商部门。武汉工商表示,目前并未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餐饮场所“限塑”的明确规定。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有关负责人也表态:“原则上餐饮企业暂不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范围内。”
工商部门表示,武汉本地的*新限塑政策,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及其他两部委的文件精神执行,不会缩小或者扩大执法范围。在餐饮业未明确纳入限塑范围时,将不会对餐饮业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