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5-29来源 : 互联网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2014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批准,***(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七办学许可证号:150022410000161

八业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九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学院占地面积500亩。设有新闻系、艺术设计系、影视制作系、经济管理系、新媒体技术系、人文科技系、五年制大专部等七个教学单位。学院***建有手机电视台、演播室、记者站、新闻中心、录音棚、摄影摄像室、艺术设计工作室、媒体运营工作室、语音室、电视节目制作室、画室、艺术创意室、非线性编辑室、图形工作站、动漫画实训基地、形体艺术室、灯光室、化妆室、物流与报关综合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实训中心、微型企业创业园、云媒资共享实验室等校内专业实训平台。所有教室全功能数字化,开放式、标准化图书馆藏书21万余册。

十报考条件: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十一招生计划: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二录取规则: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我院根据当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区)招办规定执行。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十三入学及复查:按照***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具体为:报关与国际货运8500元/年,物流管理8000元/年,财务管理9000元/年,文秘8500元/年,应用英语9000元/年,老年服务与管理9000元/年,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9000元/年,信息安全技术9800元/年,计算机多媒体技术9000元/年,影视广告9000元/年,新闻采编与制作8900元/年,摄影摄像技术92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9600元/年,电视节目制作9800元/年,传媒策划与管理9000元/年,艺术设计11000元/年,艺术设计(力方国际建筑可视化定向班)12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9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9200元/年,主持与播音10500元/年。住宿费严格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8人间学生公寓为800元/年,6人间学生公寓为1000元/年。代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书本费500元/年,军训服装费100元,体检费30元,卧具用品350元,保险费(三年)150元,据实收费,多退少补。

学生在校期间有退(转)学情况出现的,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附则: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需清楚填写联系方式,特别在录取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十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qcmxy.com

咨询电话:023-45615877、45612381、45612385传真:023-45615888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