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妻子称怀孕离婚女儿不是自己所生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新婚之夜,妻子告诉丈夫已经怀孕,但没告诉丈夫孩子是谁的,后来,两人婚姻亮“红灯”,王飞申请亲子鉴定,得知女儿跟自己并无血缘关系,一气之下将李茜告上**,提出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


洞房之夜,李茜跟丈夫王飞说自己怀孕了。后来,两人婚姻亮“红灯”,王飞申请亲子鉴定,得知女儿跟自己并无血缘关系,一气之下将李茜告上**,提出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失。昨日,记者从市二中院了解到,李茜虽告诉王飞自己已怀孕,但没说孩子的亲爹是谁,其行为属隐瞒行为,**终审判决李茜退还王飞5万元彩礼,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万元。

女儿非亲生

丈夫索赔3万精神损失费

2011年夏天,王飞认识了比他小9岁的李茜,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确定了恋爱关系。同年11月8日,王飞的父亲给李茜的银行账户上转了5万元。“小茜索要5万元才同意扯结婚证,那5万元是作为彩礼送她的”,王飞称。同年12月13日,王飞和李茜登记结婚。结婚当晚,李茜告诉王飞说她怀孕了。去年8月23日,李茜生下了女儿。

“婚后,李茜长期找借口外出,夜不归宿,没有正常的家庭生活,一点正常的亲昵行为也遭到她**”,回忆起婚后生活,王飞很气愤,称自己对妻子的行为实在难以忍受,而且他说,“她性格暴躁,常无缘无故骂我”。去年12月1日,李茜因琐事与王飞发生纠纷,第二天便抱着小孩离家出走了。10天后,李茜回家将个人衣物和生活用品打包离开,之后再也没有回家。

李茜出走后,王飞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他与女儿进行亲子鉴定,然而,鉴定结果表明女儿与王飞不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这时我才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我觉得被李茜骗了”,王飞说,他在今年1月底将李茜告上**,要求与李茜离婚,李茜返还彩礼5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补偿9600余元的医疗费。

说过怀孕了

不存在对他背叛与欺骗

今年3月31日,万州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飞称,由于李茜的背叛,他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请求**依法判决与李茜离婚,李茜返还5万元彩礼,并赔偿其损失。

面对王飞的指责,李茜并这样说:“结婚时,我已经告诉王飞我怀孕了,因此不存在背叛和欺骗王飞,也没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可王飞却一直认为我是不洁之身,在家庭生活中非常强势,对我很粗野。”

李茜称,“我生育小孩的费用,虽是王飞支出的,但我们结婚后的收入应是夫妻共同收入,我也应分得一半,我只同意补偿他一半的费用。”

对5万元彩礼,李茜辩称,这笔*不是她收的,而是她的父亲收的,“王飞要求返还彩礼、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没说娃是谁的

隐瞒事实女方被判赔*

**审理认为,李茜婚前与他人有性行为,在结婚时虽告诉王飞自己已怀孕,但未明确告知王飞所怀的小孩不是王飞的,李茜所生女儿应由她自己抚养,王飞不给付抚养费。李茜的隐瞒行为给王飞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王飞主张3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过高,**酌情认定1万元。

另外,王飞主张为李茜保胎、分娩及女儿生病支付医疗费9600余元,但这些费用开支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飞未提供证明是用其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王飞婚后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李茜只应分担一半,即补偿4800余元给王飞。

今年4月底,**一审判决,准予王飞和李茜离婚,李茜与他人所生女儿由她抚养;李茜给付王飞医疗费4800余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宣判后,王飞和李茜均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二审中,王飞要求李茜退还自己5万元彩礼,并提供了一份居委会的证明,称“自己无固定职业,家庭生活困难”。

市二中院认为,王飞在与李茜结婚前按当地风俗,给付李茜5万元彩礼,但王飞一直与父母居住在一起,且无固定职业,生活较困难,**对王飞要求李茜返还彩礼的主张予以支持,而原判决由李茜赔偿王飞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也并无不当。

据此,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李茜返还彩礼5万元,并补偿王飞医疗费4800余元,赔偿王飞精神损失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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