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岁老人状告62岁新婚妻子结婚动机不纯

2014-05-22来源 : 互联网

92岁张弘前年丧偶,今年4月,他到婚介所征婚,迅速与实际相处不足1个月的62岁老太李珍闪婚。两个月后,侄女从外地来探望他,发现他的17万余元存款被李珍支取,并部分转移到李珍名下。张弘于是以李珍结婚动机不纯为由起诉离婚,要求归还17万元存款。

昨日,记者从大足区**获悉,本月10日,双方经**调解协议离婚,李珍当庭还款5万元。

侄女发现叔叔存款没了

张弘是大足区一名离休干部,没有子女,领养了一个女儿张华,没有住在一起。

今年8月14日,侄女张静闻听叔叔生病住院,从武汉赶回大足探望。昨日,张静告诉记者,因为和叔叔感情很好,叔叔一直让她帮忙打理存款事宜。这次回来,她准备为叔叔转存到期的定期存款,向叔叔要来身份证和工资卡、存单等。

然而,第二天张静到银行一查,惊讶地发现叔叔工资卡内存款仅剩70.14元,定期存单里面的*也不翼而飞。银行交易记录显示,今年5月30日到8月13日期间,张弘名下包括活期、定期在内的存款,先后被支取本金16.72万元,利息8602.56元,共计17.58万余元。

张弘告诉记者,2011年老伴去世后,他萌生请保姆的想法,后来决定找个老伴。

4月底,婚介所给他介绍了一个叫李珍的女人。李珍今年62岁,家住大足区国梁镇,是个丧偶的农村妇女。6月4日,张弘的养女张华回四川老家给自己的生母奔丧时,张弘和李珍领取了结婚证。张弘称,婚后他没把李珍当外人,很快就把身份证、工资卡、存单等交给李珍保管。

张弘认为,自己的存款肯定是李珍取走了。

起诉要求返还17万元

张弘和侄女张静一起向李珍询问存款去向。李珍拿出一张已经转移到自己名下的5万元存单,交给张弘。她还表示,张弘曾经答应给自己买养老保险,所以另外还有6.4万元她保管着,准备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其余的*,一部分用于生活开支,另外的她不清楚。

张弘和张静要求李珍返还全部存款。双方发生争执,李珍当晚就回到农村老家。没想到,第二天李珍就以挂失的方式,取走了已经交还给张弘的存单上的5万元。

李珍走后,张弘多次找她索要存款,都没有结果,张弘一纸诉状将李珍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李珍归还存款17万元。

大足区**两次开庭审理此案,李珍表示同意离婚,可以归还5万元,但买养老保险的6.4万元是张弘**的,所以**归还,其他*和她没有关系。

主审法官对双方耐心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李珍返还张弘存款5万元,张弘不要求李珍返还其余存款。签订协议后,李珍当庭退还张弘5万元现金。

说起这事双方都委屈

“现在的婚姻真的不是以前我理解的那样了。”张弘委屈地对记者说,他以为婚姻就是互相照顾,互相扶持,没想到现在婚姻已经和*搅在一起了。

昨天,记者也联系上李珍。说起这件事,李珍也是委屈万分。

李珍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为了*才和张弘结婚的,而是真心想和张弘一起生活。结婚前,她曾经给张弘说自己年纪小,张弘年纪大,所以她没什么要求,只希望张弘能给她买一份养老保险。张弘当时很爽快答应了。之后,张弘的几张存单到期,她取出来转存。因为觉得是一家人了,所以只存了5万元在她名下。

至于为什么离开张家后私自取走5万元,李珍表示,自己是因为想不通。“我想和他好好过日子,他却觉得我是为了*,我太伤心了……”说着说着,李珍不禁哭出声来。

老人再婚要慎重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老年人找伴侣或许有某种目的倾向,加之各自多年养成的生活习惯难以相互适应,所以再婚后离婚纠纷很多。鉴于此,法官提醒准备再婚的老年人要慎重。此外,如何使再婚老年人享受幸福生活,也需要社会、家庭和双方子女共同关注和理解。

配偶存款算谁的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施峰杰律师表示,再婚夫妻中一方的婚前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自愿将婚前存款转移到另一方名下,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该存款赠与给另一方并成为另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该存款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约定赠与给另一方成为另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该存款就变成了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何桐雨律师称,再婚后,夫妻中的一方以非法的手段,比如说秘密窃取的方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移到自己或他人名下,这是一种盗窃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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