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拉链马路"巴南规定开挖道路先交保证金

2014-05-21来源 : 互联网

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城区道路反复开挖,市民戏称“拉链马路”。为规范管理道路施工,昨日,巴南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道路开挖前,申请人要写书面**,并交**金。

每年11月申报逾期不受理

根据《办法》,巴南市政局每年11月受理次年的挖掘计划申请。如规定时间内未申报,除了**工程或*修,一律不得再施工。

《办法》还规定,在获取挖掘审批许可后,申请人应向城市道路产权或维护单位写出书面**书,**内容包括施工期限、施工措施与方案、按要求**开挖道路等。

同时,申请人须缴纳道路**暂收款。据介绍,暂收款根据道路建设或维修成本的比例收取。挖掘道路**并通过质量验收后,一年的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则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暂收款。巴南市政局副局长沈行军沈行军称,暂收款相当于**金,一般比违规施工的处罚要多,对开挖申请单位有足够约束力。

另外,以前有些单位为了拿到审批,把工期写得很短,但事实上一再超期。对此,《办法》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长挖掘期限的,应在原许可有效期届满前5日,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原申请期限。

通讯基站三合一数量减2/3

一直以来,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的通讯基站,往往各建各的。

“从技术上说,三家共用一个基站**可行。”沈行军称,根据《办法》,即日起,巴南市政局重新审查已投用的通讯基站。300米以内的通讯基站,原则上拆除合并。同时,**单*受理在市政道路上的基站建设申请,改由三家统一申请共用基站。据介绍,目前,巴南区有6个在建通讯基站,都是三家共用,这比以往减少了2/3。巴南区市政局透露,这在全国还是首创。

市市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每年申报的道路挖掘工程寥寥无几,实际上开挖的道路遍地都有。巴南区这个办法,可减少道路“开膛破肚”,明年拟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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