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起 实名买感冒药 麻黄碱类要登记身份证和姓名

2012-09-12来源 : 互联网

当天起,全市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时要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昨日,重庆市食药监局发布通知,9月14日起,全市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时要登记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而且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小包装。这就意味着,今后市民在药房购买泰诺、白加黑、力克舒等感冒药时需实名制。

  实名制买含麻黄碱药物

  继浙江、北京、成都等地实行实名制购买含麻黄碱类药品后,昨天市食药监局发布通知,从9月14日起,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

  如果发现药店在没有登记姓名和身份证的情况下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将受到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法分子用以制毒的麻黄碱类药品,主要是麻黄碱含量比较高的药品。市食药监局也将**监控此类药品。

  目前,市面上含麻黄碱类药品比较多,但*常见的就是泰诺、白加黑、力克舒等感冒药。之前有不法分子提取药物中的麻黄碱制毒。

  专柜销售麻黄碱类药物

  通知规定,加强客户资质审核,专人负责含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销,强化票据、出库复核和送达管理,禁止现金交易。发现可疑情形时应立即暂停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另外,零售企业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并予以明显标识,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药店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发现有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顾客,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对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导致其流入制毒渠道的药店,将一律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次限购两盒

  通知中规定,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两个*小包装。因此,在顾客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如果药店***销售超过两盒*小包装的含麻黄碱类药物,造成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将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还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市共有13000余家药店,自14日起,将严格实施含麻黄碱类药品实名制购买的制度。一旦违规,将严格按照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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