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不孝有三”

2012-07-19来源 : 互联网

 孝是中国最古老的观念之一,古今差异很大。

晋代河南人郭巨,家中严重缺粮,为了给父母省一口饭,打算把儿子活埋,虽然挖坑时掘出金子,救了儿子,但这个故事太残酷。

更残酷的是,郭巨被吹捧为孝子典型,宣扬了一千多年。这样的观念在现代完全不被接受,因残害儿童是犯罪。现代人倒是多有虐待老人的恶行。一位老农被家人送到山上废弃的老屋,苟延残喘,被记者发现后才救下山来。

孟子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后绝先祖祀者,必痛心疾首。现在有终生不娶者,娶而不要孩子者,要孩子而国家不许生二胎者,生丫头按传统习惯不能延续种姓,也是绝后。可是这三种情况,现代人都不以为不孝。倒是生育较多,兄弟姐妹闹争产的很多,对老人家处理房产的决定不满意,就告诉法官他或她老糊涂了、受人操纵了、不知羞耻了,干涉父母意愿很严重。

春秋那时,若父母去世,要墓前搭棚守孝三年,不喝酒,不听音乐。汉代起,又有丁忧制度,朝廷官员从听说父母去世那天起,要辞官回到祖籍守制。现代人做了高官,常常顾不上照料父母,父母死了也忙得回不去,报纸电视总是宣传不丁忧、不送终的所谓好人好事。人到临终,最后时刻,什么心情?还不是留恋亲情,视高官财富如粪土。子孙不养、争产、不送终,新三不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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