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房贷是什么?怎么申请组合房贷?

2018-01-22来源 : 互联网

在买房的时候采用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比较划算的贷款方式,但大家在贷款之前,一定要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满足当前的购房贷款需求,如果不能满足贷款的话,就要咨询是否可以使用组合贷款。那么组合房贷是什么?

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一般是在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高上限才使用的,如购买**住宅,须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公积金多贷款40万元。这样的话,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同时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申请方法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重庆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到重庆的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其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到重庆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进行审核。重庆的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重庆的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重庆的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重庆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到重庆的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我们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还可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重庆的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重庆的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对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重庆的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重庆的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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