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上海*份食品安全“黑名单”昨天由市食安办对外公布。上海云传添越餐饮管理公司(店招名“福辣*锅”)、上海振江川菜馆等两家违法餐饮企业和郑嫔等13名违法企业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上海*份食品安全“黑名单”昨天由市食安办对外公布。上海云传添越餐饮管理公司(店招名“福辣*锅”)、上海振江川菜馆等两家违法餐饮企业和郑嫔等13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榜上有名。上榜者不仅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还将长期被禁足于食品行业大门外,并因严重失信行为在年审年检、立项审批、财政扶持等至少20多个方面受阻。
“黑名单”显示,上海“福辣*锅”店将顾客食用的*锅底料回收加工后再次供应给消费者,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76.91万元。负责人郑嫔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自2012年10月8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另一名负责人郑伟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另一家违法企业上海振江川菜馆也因售卖“回锅底料”,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2.67万元。负责人余振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自2012年10月9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另一名负责人杨才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因从事病死猪加工销售、用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等,陈宏宝、董成前、周小进等9人被判处1年3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这些信息可在上海食药监局官网上查询。根据今年2月起施行的《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如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11种行为中的一种,将被列入“黑名单”。据悉,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将被公示1年,依法吊销许可证照的则将公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