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三月,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家福公司捷报频传,可喜可贺。在3.15前后,家福继荣获“重庆市市民信赖餐饮品牌”、“重庆市*锅50强”后,又一举荣摘 “重庆市**商标”桂冠,厚积薄发,实至名归。
根据《重庆市**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重庆市**商标认定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日审议通过,认定家福图形商标为重庆市**商标。家福公司拥有了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是公司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和转变,是社会各界给予的高度肯定,也是公司成立10年来*大的收获。
为此,董事长朱钟表示,公司接下来将倍加珍爱、呵护公司**商标及所有成功注册商标,加大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意识及**商标的宣传力度,提高家福品牌认知度,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朝着更加规范、更加标准、更加完善的管理模式运作,为申请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