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对方拖欠260万余元广告费,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澳卫时代)将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麦郎)起诉到**。获悉,海淀**判决今麦郎给付广告费118万。
原告澳卫时代法定代表人是方宏进前妻于红伟,被告是河北今麦郎的前身华龙集团。澳卫时代起诉称,2007年他们投入550万元,买断了央视二套《欢乐家庭》栏目3个月的贴片广告时段。同年5月1日到6月1日,澳卫时代为“今麦郎辣煌尚”和“今麦郎弹面”播出了共50分钟的广告。按照央视的公开报价,这组广告价格为260万余元,但今麦郎却一直未支付广告费。
开庭时,今麦郎否认双方有广告合同或口头约定。
2008年,今麦郎和澳卫时代因这起广告费纠纷在河北当地**对簿公堂,当地**以此案**刑事案移送公安。2011年9月,河北隆尧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此后,澳卫时代将今麦郎起诉到海淀**追讨广告费。
**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从今麦郎发出的《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看,双方存在播出广告的一致意思表示。今麦郎从广告中获益,应支付广告费,判决今麦郎给付澳卫时代广告费118万元。一审判决后,今麦郎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