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吸费”仍较严重
申请进网许可,须提交芯片和软件信息
目前,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非法手机“吸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通知》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基础电信企业、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都有明确要求。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通知》要求其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对基础电信企业,《通知》要求其加强对合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管理,完善合作协议,严格约定违约责任。同时建立日常拨测机制,对拨测中发现问题的内置业务及合作伙伴要及时处理、及时通报。对于定制手机,要按规定加强内置业务审查,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通知》要求其切实加强自律。手机生产企业在申请进网许可时,须提交芯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及软件版本等信息备查。
严厉查处伪劣手机
将抽查手机内置信息,强化不合格商品退市
工信部将对手机内置信息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同时还将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完善内部制度规范。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将加强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并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手机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工商部门还将配合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经销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手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