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2014年第2季度,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水泥产品质量进行了省监督检查,共抽取了211家企业生产的232批水泥产品,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检查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201-2000《铝酸盐水泥》、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472-2006《硫铝酸盐水泥》产品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三氧化二铝、三氧化硅等主要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抽样检验,鹤壁市飞龙水泥厂的一批次阿房宫复合硅酸盐水泥(规格型号P.C32.5生产日期2014-5-13/010)、河南省齐力水泥有限公司的一批次齐力矿渣硅酸盐水泥(规格型号P.S.A32.5生产日期2014-4-28/S059),氯离子项目不合格。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