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四项税收新政助力创新创业

2015-04-08来源 : 互联网

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近日发布支持中关村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四条新政策。
在中关村开展高***企业认定中,明确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政策,是对中关村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关村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是对中关村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注册在中关村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企业2年以上,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在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持有未上市中小高***企业股权满2年的当年,按照该法人合伙人对该未上市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关村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明确将5年以上非*占许可使用权转让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关村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是对中关村中小高***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可*长不超过5年分期缴纳,以解决中小高***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可能出现股东所得股份较多、应纳税额较高、***纳税困难的问题。农村创业的15条成功之路未来会*的创业模式创业的点子是怎样产生的邓明善:一定要学会与机遇博弈马云:未来企业的竞争是信用的竞争《时代》揭晓2012年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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