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渝北区人社局获悉,渝北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五个方面的政策优惠。
渝北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享有场租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免费培训以及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在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渝北区将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的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并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渝北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针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型企业,渝北区财政将特别给予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0%的补助资金。除享受国家和重庆市对中小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符合规定的企业其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其实际缴付的所有税收中地方留存部分,以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等额为限,按规定实行补贴。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并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此外,如果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期限由1年放宽到2年。”该负责人介绍,担保基金投放比例从1:5提高到1:10,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就业并吸纳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数量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