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局获悉,今年哈尔滨市确定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500万元,四类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均可申领。
据悉,小额担保贷款的个人申请对象主要包括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哈尔滨市就(失)业登记证》的其他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等四类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人员。另外,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组织起来就业、合伙经营办企业和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或者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达到在职职工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按照规定,创业培训合格并经**组**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信用社区**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得者、省市级劳动模范、勇敢市民称号获得者、烈士家属、市级以上技术(技能)比赛前三名、符合市**规定的困难人员条件的困难群体家庭成员互保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互保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联保贷款的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等十一类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无需提供反担保。贷款额度*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