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加盟合约时需要注意的五大细节

2014-05-30来源 : 互联网

引导语:签订加盟合约需要注意哪些呢?相信这是很多创业者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签订后的加盟合约具有法律效应,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自己权益得到损害。为了保险起见,请创业者在签订加盟合约时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品牌授权证明

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点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品牌,才能放心的加盟。

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金。加盟金指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中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金,则是总部为**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在签约时,会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7交总部。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营业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自身的权益。

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而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较为合理的解决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就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四、商圈**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加盟店的劳动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在商圈的**下,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使用另一个新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相同。因此,加盟者为**自身利益,在签约时,*好说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不得**相同的第二品牌。

五、*重要的

*重要的,还是要把合同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签约后,通过加盟的方式成就创业梦想的大门已经正式开启,让自己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流程到位,接下来就可以快速发展、一展宏图。

以上就是签订合约需要注意的五大细节,只有抓住这五大细节才能防止加盟合约中的漏洞。现实中就有很多创业者因为一时疏忽,而在签订加盟合约后权益得不到**。所以创业者一定要能够重视加盟合约的力量,仔细阅读,提前要求修改不当之处。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