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晚报》报道,一名四川宜宾男子登上黄鹤楼,爬到外侧楼檐意欲轻生。原因是该男子一个月前与武汉一家公司签订加盟合同,批发汽车坐垫,谁知30 多万元打了水漂。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暂无法定性其为加盟骗局,但是,加盟骗局在武汉遍地开花,早已不是新鲜事,武汉城市形象因此饱受戕害。
骗局五花八门,合同条款周密,一旦上当很难**
来自人人防骗网的统计称,目前加盟骗局大致分为八大类,电子产品类有节能灯、充电宝、无叶风扇;手工加工类有圆珠笔、手工画;农业养殖类如天麻、虫草、人参、蝎子、蜗牛;家居建材类空调床垫、空调蚊帐;机械环保类有清洁球、节油器、灶具、榨油机、机器人刀削面等;美容**类有香薰草、护眼灯、消毒毛巾;餐饮娱乐类有快餐、煨汤、厨房垃圾处理器等;服装鞋包类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类加盟骗局已经发展到加盟淘宝店,从实体走向虚拟,从线下走到线上。
无论哪一种类型,骗子们都有几个共同特点:从公司资质上来看,证照齐全,具有合法资质,在写字楼租赁办公场地,部分骗子公司甚至租赁别墅办公;加盟合同有无良律师参与制定,条款周密,很难找出漏洞;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大打广告,且不惧媒体曝光;对付**者的手段,是先以言语威胁和**相向,及至警方、工商或媒体介入后,往往以“协商”的形式,退还少量加盟费,换得平安。
正因为环环相扣的骗局和危机应对手段,骗子们无论从拉客到一对一“电话营销”,从骗人来“实地考察”,到用自己人装成投资者现场上演签合同、**后送锦旗等把戏演给客户看,从签协议到骗局败露的“售后处置”,都有周密成熟的运作,鱼儿一旦上钩,绝难失手。
专盯外地人行骗,令武汉在外的城市形象蒙羞
事实上,加盟骗局全国各地都有,但武汉却不幸成为重灾区。
在**上搜“武汉加盟骗局”,可以搜到:“馅饼还是陷阱?武汉加盟公司诈骗调查”,“武汉一皮包公司老总揭招商加盟骗局”,“武汉频现加盟骗局”,“武汉工商提醒8大加盟骗局”,“22名加盟被骗者绘制出武汉加盟骗局地图”等报道,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据2013年《法制网》报道,武汉某区的工商分局仅半年就收到了456起加盟骗局的投诉。这还只是一个区而已,放眼全市,这个数字又该扩大多少倍?
加盟骗局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一个附带的严重后果是抹黑武汉。加盟公司武汉设骗,受害者多是外地人。而之所以选择外地人,是吃准了外地人来武汉**成本高,等不起,耗不起,又没有熟人乡邻可以依靠,不敢造次。
而一人受害,就会成几何级的人对武汉留下极坏印象;每一颗受伤的心背后,是无数颗对武汉怨恨的心。而骗子们不择手段,甚至连癌症病人的救命*都能骗,其卑劣行径令人莫不切齿痛恨(2010年11月26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本来,湖北武汉就给人“九头鸟”,过于精明的形象,不能因为加盟骗局在武汉疯狂滋生,让人觉得武汉是一个骗子的沃土,一个欺诈成性的地方。
诚然,骗子得手,受害者本身也有责任,大多数受害者来自农村,信息闭塞,致富心切,缺乏应有的辨识能力和防骗意识。但如果就此将原因归咎于受害者,就显得本末倒置了。
与其他的违法犯罪现象不同,加盟骗局在武汉的泛滥,几乎已成为一种“产业形态”,形象就是投资环境,武汉的城市精神是“敢为人先,追求**”,绝不是要在骗人上敢为人先,追求**。维护武汉的市场秩序,塑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就是维护武汉城市形象,是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加盟骗局很难打击,但“打击难”不代表无法打击
上文提到,加盟骗局因有严密的合同构设,乍看起来,似乎天衣无缝,打击起来很难。
加盟的法律术语是特许经营,中国特许经营欺诈的**出现在1998年至1999年,商务部自2007年陆续**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对该行业进行规范。
但是这些法律很难有效,比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但很多从事加盟骗局的企业往往是新成立的,且这些企业的寿命往往只有半年至一年,骗到*就会关门走人,更不要说开设直营店了。这致使案件常常不适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骗子得以逍遥法外。
然而,骗子就是骗子,就算披上合法外衣,也改变不了其诈骗本质,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加盟骗子们虽是合法企业,其经营链条却经不起推敲,只要执法机关耐得住性子,抽丝剥茧,严密锁定证据链,一定能将其绳之以法。
在这方面,相关部门并不缺乏可供参考的经验。2012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曾由一位分管副局长亲自牵头,组织了一次集中打击行动,一举端掉加盟公司23家,捣毁加盟窝点75个,刑拘45名犯罪嫌疑人。
可见,只要相关部门下定决心整*,是大有作为的,*怕就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另外,针对一些利欲熏心、不惜**公信力、为加盟骗局提供广告刊播的媒体,工商部门可依据广告法规,严厉处罚,从信息传播渠道斩断加盟骗局的黑手。
武汉市曾发起过打击加盟商业欺诈的专项行动,甚至明确表示,“加盟公司没有销售渠道、销售人员和销售意愿,从不回收产品,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
既然如此,明明是犯罪行为,为何要将其弱化为“经济纠纷”,明明是应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为何要搞“协商解决”?明明是应由执法机关作为,为何要由受害人“去法院起诉”?对可以确定的加盟骗子,相关部门应冒头就打,用法律手段严惩啃噬武汉城市形象的不法分子。
*新新闻:
昨日,襄阳市民黄某反映,他来汉交了3.2万元加盟童装销售,发现误入骗局。
24 岁的黄某称,上个月初,他上网浏览,看到位于汉口古田二路的武汉欧妮宝贝服饰有限公司邀人加盟的宣传:该公司不收取加盟费,还为加盟者挑选开店地址,每件童装批发价很便宜,利润可观,便动心来汉考察。11月8日,他交付给对方3.2万元,其中2000元是管理费,3万元是批发服装的费用。
“我们口头约定,每件童装批发价10元到100元不等。我到现场提货时,发现对方按每件童装500元至999元不等给我发货。”黄某说。
昨日,黄某出示与对方的合同显示,这份合同并没有写明童装的批发价格和数量,合同注明黄先生支付3万元后,该公司将给其同等市值的货品。在记者协助下,*终黄某拿回1.5万元的退款。
武汉工商提醒,近年来童装骗局出现多次,市民选择加盟店时,一定要多方考察,处处留心,签订正规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