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打点税务挂号,提出书面陈述,填写税务挂号表。
税务挂号表内容
单元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护照;居处和经营地址;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核算编制、机构景象附属关系(核算编制个别有自力核算、联营和分支机构三种);生产经营规模与编制;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生产经营不日、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及执照有用不日和发照日期;财政负责人,办税职员;记帐本位币、结算编制、会计年度及境外机构的名称、地址、营业规模及其他有关事项;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重要营业规模、财政负责人;其他有关事项。
填表时,应携带以下有关材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和谈书、项目倡议书;银行账号证实;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正当入境证件;税务机关请求供给的其他有关证件和材料。
打点税务挂号的法式榜样
经营者向地址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出示营业执照和有关证件,领取税务挂号表。表一式三份,一份公司保存,两份报税务机关。
税务挂号证若是毁损或丧失,应向原核发税务机关陈述,申请补发新证。
注: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并供赐与下有关证件、材料;
(1)营业执照
(2)有关章程、合同、和谈书;
(3)银行帐号证实;
(4)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还乡证等其他正当证件;
(5)总机构地址地国家税务机关证实;
(6)国家税务机关请求供给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相干常识:打点税务挂号的对象 】
以下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打点税务挂号:
1、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任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分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本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本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合;
2、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任务的个体工商户;
3、经有权机关核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任务的机关、集体、戎行、黉舍以及其他事业单元;
4、从事生产经营,遵守有关规定不需编制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任务的纳税人;
5、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任务的纳税人;
6、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打点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本国企业所得税任务的纳税人。
以下纳税人可以不申报打点税务挂号:
1、偶然获得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的纳税人;
2、自产自销免税农、林、牧、水产物的农业生产者;
3、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打点税务挂号的其他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