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私闯新房 业主很生气

2011-10-11来源 : 互联网

装修新房本是件高兴的事情,可是窦绍毅却遇到了烦心事:在他装修新房时,物管保安没得到他允许,却以“巡查”为由,进入屋内,将卧室、阳台、厨房看了个遍,然后才离开。

窦绍毅说,类似情况,他的装修工人之前也遇到过几次。“我平时很少来这里,都是装修工人在。按照保安的说法,他之前已经多次到房子里来检查过。”

窦绍毅在江北石马河星辰苑有一套1室1厅的住房,8月份接房后,9月6日请了装修工人开始入室装修。由于工作比较忙,窦绍毅平时也很少到新房去。

10月2日,他的新房装修已到了收尾阶段,趁着工人放假休息,他来到新房检查房屋装修情况。上午8点,一名穿着物管衣服、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敲响了他家的房门。由于房门没有上锁,该男子直接推门进入屋内,然后将客厅、厨房、阳台、卧室看了个遍,然后离开了。“该男子说,他是物管公司来‘巡查’的。他敲了两下门,就直接进入屋内四处看。”

“这是我的私人住宅,没得到我的允许,他竟然私自闯进来了。”窦绍毅说,缓过神来后,他追了出去想问个究竟,但该男子已不见踪影了。之后,他来到了楼下询问了另一名保安。保安说,在业主装修期间,物管有权利随时随地进入屋内进行巡查。

重庆双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任杨先生对此事进行了解释。杨先生说,小区是7月中旬交的房,现在多数业主都已陆续开始装修。由于担心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破坏房屋结构影响其他业主和房屋的安全,他们作为物管公司有职责和义务,对装修的业主提醒。在平时,物管公司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这样的情况就要制止。“而窦先生遭遇到的这种情况,属于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方法方式不正确所致,物管公司已提出了批评。”

随后,窦绍毅也表示,他其实也能理解物管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对其他业**益的保护,“我气的是,当时保安没打招呼就进来,也不作解释。”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夏天律师说,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并禁止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对于上述行为,有劝阻、制止的义务。

小编结语,本起事件中,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巡查业主装修情况,并无不当。但未经业主允许就进入业主房内,行为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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