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官司的案由是变更抚养权纠纷,被告是孩子的父亲杨杰。孩子母亲刘丽拿出一份离婚协议。协议是两年半前订的,当时他们协议离婚。
协议约定,杨杰净身出户。当时3岁儿子由刘丽抚养,杨杰每月支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在内的费用700元,直到大学教育阶段为止。如遇重大疾病,由双方协商负担,原则上各负一半。
昨天,刘丽在庭上称,离婚至今,她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没有自己的房屋,住在娘家。娘家一家八口、四代挤在一起。她无法给孩子良好的生活、教育条件,如果孩子继续与她一起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杨杰现在有车有房,还开了公司,所以要求由杨杰来养儿子。
庭审中,杨杰坚持不养儿子,只愿意出*。
他称,儿子一直是他妈在养,母子感情较深,从孩子的成长出发,更适合母亲养。他现在虽开了一家企业,但属于微企,刚起步,7万元出资款中,有4万元是借的。他虽然购买了两室一厅的住房,但也是按揭。车也是为了经营方便而购买。
刘丽称,离婚时儿子由她养,是因为杨杰当时无房,还说他要出去闯出一片天地,等他有房有事业了,就回来接儿子。现在,他算是事业有成,每月至少五六千元收入。她在装饰公司跑业务,每月只有500元底薪,已经连续3个月没有提成了。所以,应该杨杰来养孩子。
杨杰却说,她是个老销售员,工资不止这么低,他自己的工资只有2300元。
刘丽当即反驳,2300元怎么可能养车、养房、养家?
法官调解让父亲养儿子
后来,杨杰说出不愿养儿子的根本原因。
他说,他刚刚再婚,如果他来养儿子,会引起家庭矛盾。他希望刘丽还养两年,可以带着儿子从娘家搬出来住。他相信自己的生意会越来越好,两年后他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养儿子了。
刘丽当场算账,搬出来住,租房*低也要600元,她要工作挣*,难道请人带儿子?她认为这不现实。她不到30岁,还需要有婚姻、家庭,带着一个孩子,谁会要?孩子如果跟父亲,父亲有车有房,孩子也会觉得体面。她带着孩子住在娘家,曾遭到歧视。她不希望孩子继续受到伤害。
法官当庭调解,劝解杨杰:“从你们双方经济状况来看,男方肯定比女方好。杨杰,你作为一个男人,条件比女方优越,为了孩子,你应该更多担当一些……”
现实生活中,多少人离婚,受伤的不都是孩子。给孩子一个幸福的家难道就这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