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禁令松绑
据重庆晚报报道: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
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鲀(俗称河豚)可以有条件“合法化”食用了。
食用条件
养殖的河鲀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也就是说,生鲜河豚不能直接进入消费者手中,必须经由加工企业进行加工。
由于河鲀产品可能含有毒性的特殊原因,为了**消费者的食用安全,要对加工企业实施备案制度。其考核备案的条件十分严格:
须自有农业部备案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须有河鲀加工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鲀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鲀安全加工技术;还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因此,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养殖河鲀、加工河鲀的,必须通过由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组织的**考核后,并在农业部进行备案公示,才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
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为减少上述风险,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要求,建立产品全程可追溯制度,通过二维码等进行追踪管理,同时要严格落实进货检验和索证索票。对销售野生河鲀鱼的企业和个人,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
加工企业的河鲀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
中国渔业协会于近日开展了2016年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备案工作,共有大连天正等12家单位的16个养殖河鲀鱼源基地符合要求。预计本月底,*批16个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出产的河鲀鱼将正式拥有加工后在市场上流通的资质。
延伸阅读
食用河豚的危险
河豚鱼的毒性很强,其卵巢、睾丸、血液、眼球及皮肤中都含有毒素,这种毒素可以使人的中枢神经麻痹,严重的甚至可致人死亡。然而很多人却禁不住河豚美味的诱惑,冒险食用河豚,一旦发生中毒则后悔莫及。
中毒病情紧急,在医生尚未到来前可采取现场施救。(来自北青网)
**步:用手放入口中压住舌根,促使呕吐,吐出残食毒素。
第二步:喝碱水(一碗温水中加入少量使用碱或者小苏打粉)。因为碱性液体够破坏胃肠道残留的河豚毒素,并且稀释的碱液对人体无害。
第三步:做完上述处理后,仍然要赶紧将病人送医作进一步的*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