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接识第七

2016-09-28来源 : 互联网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人,则以为不识也。夫何哉?是故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何以论其然?

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驳,莫肯相是。取同体也,则接论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凡此之类,皆谓**之材也。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故**之人,能识**之善;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故兼材之人与国体同。

欲观其一隅,则终朝足以识之。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后足。何谓三日而后足?夫国体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一以论道德,二以论法制,三以论策术,然后乃能竭其所长,而举之不疑。

然则,何以知其兼偏,而与之言乎?其为人也,务以流数杼人之所长而为之名目,如是兼也。如陈以美,欲人称之,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不欲知人,则言无不疑。是故,以深说浅,益深益异。异则相返,反则相非。是故多陈处直,则以为见美;静听不言,则以为虚空;抗为高谈,则为不逊;逊让不尽,则以为浅陋;言称一善,则以为不博;历发众奇,则以为多端;先意而言,则以为分美;因失难之,则以为不喻;说以对反,则以为较己;博以异杂,则以为无要。论以同体,然后乃悦。于是乎有亲爱之情、称举之誉。此偏材之常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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