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政:6岁以下儿童不得单独留在车内

2016-06-30来源 : 互联网

不得让未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单*留在家中、车内;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分数排名;4岁以下儿童坐车要配备安全坐椅……未成年人的权益将得到法律保护。昨天,南京市人大发布公告称,《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从多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家庭保护方面,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对待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以**方式侵害未成年人身体;以饥饿、侮辱性语言等虐待方式惩罚未成年人,使其身心发育受到不利影响;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单*留在家中、车内及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场所;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等。

此外,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应当安排其在后排座位就座。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的,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在学校保护方面,条例规定,学校、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罚款、嘲讽、辱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随意查看、公布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泄露学生个人及家庭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在校分数排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生参与有偿家教或者捐款捐物、购买商品等活动;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艺术等非升学考试科目课时用于升学考试科目教学等。条例还要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性知识以及预防性侵犯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性心理,增强其防范性侵犯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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