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汽野马状告福特商标侵权 索赔千万元

2016-06-30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汽野马”)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一款Mustang车型的中文名(福特野马)与其重名,以**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事件发生后,福特中国一直未就川汽野马的起诉作出直接回应,“对于未有定论的法律诉讼,我们不评论任何,”福特中国相关负责人向网易汽车表示。对于商标问题,福特中国方面则称官方网站一直称该车型Mustang。

网易汽车从川汽野马野马方面得知,**已经受理了该项诉讼,3月15日将开庭审理。“是否构成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除了提供相应的证据,还要看商标使用情况、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来自奥肯**的知识产权**李宗虎说。

一纸高达千万的状书

从网络上曝光的起诉状图片来看,此次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重名”一案共有两份诉讼。

民事起诉状是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提起诉讼,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分别是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和四川先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该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一切行为。

此外,诉讼还要求判令被告在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先锋企业集团官方网站以及相关汽车网站等网站*页上刊登声明,消除其商标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

行 政起诉状则是在北京知识产权**提起诉讼,案由是商标争议裁定行政诉讼。被告方分别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马斯唐制造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关于第 544927号“MUSTANG”商标争议裁定书》(商评字[2015]第0000061313号),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商标争议裁定。

一个备受”欢迎”的商标

川汽野马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同时具有传统乘用车、客车、新能源乘用车和新能源客车生产资质,曾生产“金顶”牌客车系列、“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2015年4月新名称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早在1986年即已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个野马图形或文字的商标,”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建表示。

福特品牌旗下的车型Mustang诞生于1962年,是一款“平民跑车”,为了纪念在二战中富有**色彩的北美P-51型“野马战斗机”,由此被称为“野马”。2015年1月20日,福特第六代Mustang**上市,也是该车型*次通过官方渠道在中国进行销售。

入华后,福特也对Mustang车型进行了中文的商标注册,即福特野马。网易汽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在线查询商标注册信息网站——中国商标网查询到,福特野马这一商标经过申请、审定、异议审定后等多个流程后,目前处于“无效宣告中”,即结局未定。

事实上,除了目前的被告——福特中国,在中国还有大量企业的商标跟“野马”这个字眼相关。网易汽车从中国商标网上查到,与野马有关的商标高达59个,很多是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摩托车、三轮车等企业。

其中,注册成功的如樱花野马是无锡一家生产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的公司,京港野马是北京一家生产卧铺车厢、汽车、摩托车、婴儿车的。正在申请中和已经被驳回的相关企业更多,如楚天野马、鑫野马、野马王、野马客、野马等等。

外国车起中国名的尴尬

与 保时捷、法拉利并称为世界三大跑车制造商的英国品牌Lotus Cars在进入中国时,同样面临不能直接将Lotus品牌译为“莲花”的窘境,因为此前国内已经企业注册了“莲花”商标,*终直接品牌音译成了“路特 斯”。外国品牌入华,不但面临音译还是意译的纠结,还有可能与本地品牌冲突,昔日有Lotus、Tesla、Jordan等,今天Mustang也遇到了 类似的尴尬。

事件发生后,福特中国一直未就川汽野马的起诉作出直接回应,“对于未有定论的法律诉讼,我们不评论任何,”福特中国相关负责人向网易汽车表示。对于商标问题,福特中国方面则称官方网站一直称该车型Mustang。

与 福特中国方面的淡定相比,川汽野马已经开始行动,“已经掌握了福特中国侵权的相关证据,目前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提起了诉讼,**也接受了,3月15日 将开庭审理,”其相关负责人对网易汽车透露,“目前福特中国还没有和野马汽车方面就此事进行沟通,*终的结果还等待**的开庭和后面的判决。”

“是 否构成侵权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除了提供相应的证据,还要看商标使用情况、是否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等因素,”奥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始人李宗虎 说,“如果原告的野马商标本身具有较高知名度、显著性、市场占有率,一般**和商标委员会也会对其加大保护力度,但是否知名还是要看取证情况。”

根 据网易汽车查询到的数据,川汽野马2015年全年销量1.58万,其中野马T70一款SUV车型销量1.26万,福特Mustang2015年的销量在 4000辆左右,包括官方渠道和平行进口。按照知识产权**的解释,销量可以作为商标知名度的佐证之一,进而可能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

对于1000万的赔偿,李宗虎认为这并不算稀奇,“若侵权成立,原告有诉权,只要各项材料齐备完全可以提出应有的赔偿要求。汽车领域,消费者对品牌有着较高的识别度,一般不易混淆,这种纠纷并不会给消费者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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