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诈捐案女子不服一审的判决

2016-06-24来源 : 互联网

新闻回顾:女子利用天津港**事故诈骗 获刑3年

中新网防城港3月10日电  备受关注的“8.12”天津滨海新区**事件诈捐案被告人杨彩兰不服一审判决,以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上诉,请求撤销一审**的刑事判决,改判其无罪。

广西防城港市中级**10日证实,该院已正式受理被告人杨彩兰的上诉请求,该案将择期开庭。

一审**审理查明,2015年8月13日,被告人杨彩兰使用手机上网得知天津塘沽发生**事故。

被告人杨彩兰为博取网友关注,用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先后发布包含了:“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等虚假内容的两条短微博和一条具有“打赏”功能的长微博。期间,杨彩兰所发布微博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广泛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金额共计96576.44元。

之后,杨彩兰发布虚假信息的微博账号被投诉,该新浪微博账号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账号收取的款项。同年8月18日,该3856笔打赏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上诉人杨彩兰使用的银行卡无提现记录。

2016年1月26日,防城港市防城区**经审理对杨彩兰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杨彩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杨彩兰在宣判法庭上表示,对判决没意见,但在上诉期内,正式向防城港市中级**提交上诉状。

杨彩兰在上诉状中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构成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杨彩兰称,  为了博得网友的关注和发泄内心不满,在天津塘沽**事件发生后,拿天灾人祸事件开玩笑骗取善良网友的是错误和愚蠢的做法,其已经认识错误并十分后悔。杨彩兰认为自己的行为确实有过错,但不应当构成诈骗罪,不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