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惩非法渔船 不缴保证金将被扣

2016-06-24来源 : 互联网

为严厉打击“恶意不缴纳**金”的中国非法捕捞渔船,韩国国民安全处海洋警备安全本部(以下简称为海洋安全本部)于14日对外公开了《加强处理未缴纳**金的中国渔船计划》。按照该计划,因“非  法捕捞”被韩方扣留的中国渔船,如不缴纳**金,将一直被扣留、直至韩国**对其作出判决。被扣期间,这些渔船不能进行捕捞作业。

韩联社14日称,韩国**对非法渔船作出判决之前,海洋安全本部向船主“有偿归还”被扣渔  船、用以抵充罚款,这就是“**金”的用途。该计划实施之前,由于韩国海警管辖的埠头空间不足、预算有限,只要不涉及到“妨碍执行公务”、“侵犯领海”等  性质恶劣的犯罪,海洋安全本部仅逮捕渔船负责人,而对于涉事中国渔船和船员则采取“强制驱逐”的措施,不予追究责任。报道称,这样的举措常被中国船主恶意  利用,被韩国海警发现非法捕捞后,宁可“以身顶罪”,也不缴纳**金,而回到中国的涉事渔船和船员则照常进行捕捞作业,一点都不耽误事。

纽西斯通讯社14日称,截至去年底,被韩国海警扣留的中国渔船共计378艘。其中,332  艘向韩国**缴纳合计185.6亿韩元**金后予以“释放”。剩下的46艘渔船则至今未缴纳**金,金额达53亿韩元。而2013年和2014年度欠缴保  证金的情况分别为59艘渔船、63亿韩元和31艘渔船、欠缴29.5亿韩元。按照新**的计划,这些未缴纳**金的中国渔船将委托至专门管理机构保管。报  道称,**做出*终判决,有时要等上18个月之久。这说明在此期间,被扣中国渔船将无法从事捕捞作业。如果***终做出“没收”处罚或者返还渔船时未足额  缴纳委托管理费,涉事渔船将被予以报废处理。

韩国海警预测,比起其他制裁手段,中国船主*怕的就是“没收、报废渔船”等具有经济制裁效力的处罚。因此,该计划实施后,恶意欠缴**金的行为有望显著  减少。韩国海上调查情报科长黄俊贤表示,“扣留、没收、报废”等处罚能起到与“停止、取缔营业资格”一样的制裁效果,相信经济杠杆惩罚能让那些试图继续进  行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和船主“彻底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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