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恋:新婚夜女方生理期拒同房 老公却为此提出离婚

2016-05-13来源 : 互联网

洞房花烛夜,本应是夫妻双方美好生活的开端,但北海市兴港镇一对夫妻新婚之夜,女方因生理期拒同房,争吵后闹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4年2月,家住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某村的欧女士和陈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两人当年8月登记结婚,陈先生依当地风俗给了欧女士家彩礼。 2015年元旦,双方按照风俗举行了婚礼,当晚却因欧女士**行房双方发生争吵。结婚刚3天,欧女士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

2015年9月,欧女士以两人婚后一直没有共同居住生活,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北海市铁山港区**起诉离婚。欧女士说,两人去年元旦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婚礼当晚,她恰逢生理期,但陈先生却不顾她的感受欲强迫她行房,她坚决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婚后3天,她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两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请求**判决离婚。

标签: 重庆婚恋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