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自在小区种菜 物管喷农药引抓扯

2016-03-25来源 : 互联网

一居民不仅私自在小区种菜,还与喷洒农药的小区物管人员发生抓扯,导致其脑部受伤。*终,**一审判决,小区居民张兰赔偿受伤的物管人员医药费2616.30元。

物管喷洒农药引争执

张兰家住在万州某**小区,由于小区绿化面积较大,加上自己喜欢草木,在大家不注意的情况下,张兰偷偷地在自家窗下的绿化带上开垦出了一块“自留地”,并种植了一些时令蔬菜。

每天中午吃过饭后,张兰总会来到“自留地”前,给亲手种下的蔬菜浇浇水,除除草。2014年11月的某天,张兰像往常一样来到“田地”里给蔬菜浇水。此 时,她遇到了正在小区喷洒药剂的小区物管部工作人员王明。看到自家的蔬菜被洒上了农药,张兰立即上前阻止。在此过程中,因为两人言语不和发生激烈的争吵。

不仅如此,两人还互相抓扯对方,结果导致王明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王明有轻型脑伤,且头面部软组织挫伤。

伤人居民被告上法庭

两人的争吵打斗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好心的居民和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将两人拉开。但是在派出所组织的调解中,张兰与王明并未达成一致协议。随后,王明认为张兰侵犯了自己的健康权,将其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王明表示,喷洒农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却被张兰殴打导致脑部严重受伤,头面部软组织挫伤,且一度失忆。原告王明要求被告张兰赔偿自己包括医疗、误工等费用,共合计4356.30元。

而被告张兰辩称,小区物管在洒药时应提前通知住户,原告王明第三次洒药时,自己告诉原告家里有人在吃饭,药飘到屋里了,但原告依旧喷洒农药。且被告张兰 表示自己身患疾病,手上不能用力,她不可能有力气推倒原告王明,是王明自己倒地受伤。为此,被告张兰不认可原告王明的赔偿要求。

受伤物管获相应赔偿

区**审理后认为,住宅小区绿化带属该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部分,被告张兰在其户前的绿化带种植蔬菜的行为,破坏了小区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是不可取的。

被告张兰在原告王明因工作原因对绿化带实施管护时,因护菜而进行阻止,引起本案纠纷发生。对原告王明在纠纷中受伤的直接原因,原、被告陈述不一致,但按 常理推断,原告王明不会无端倒地跌伤自己,故被告张兰对原告王明系自己倒地受伤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其未提供相应证据,故对其主张,**不予采信。

因此,**认定原告王明系被告张兰推倒致伤的事实。同时,**认为对原告王明受伤的损失,应由被告张兰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判决被告张兰赔偿原告王明医疗费261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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