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准新郎未进洞房先入班房 新婚前夜醉驾判拘役1个月

2016-03-18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成都大邑县检察院联合县人民**到该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开庭,就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审理。为加大庭审的社会效果,庭审中特别组织四十多名有酒后驾车行为的驾驶员参与旁听、接受法制教育。

26岁的陈某与女友约定,2015年10月4日举行婚礼。而崇州当地一直有闹花夜的习俗,就是在结婚前一天设宴款待亲朋好友。

2015年10月3日,陈某家如期举行花夜,很多亲朋前来捧场。远在巴中做生意的高中同学张某以及初中同学李某也来参加,自然少不了饮酒助兴。当晚19时许,陈某喝了二两多的白酒。

据悉,被告人冯某于结婚前一晚酒后驾驶机动车自大邑县成温邛高速公路东出口前往该县富民路,在经过大邑县雪山广场红绿灯路口时,被民警现场挡获。而经鉴定,冯某当天血液乙醇含量为107.2mg/100ml。

在庭审现场,冯某面对自己的父母和即将临盆的妻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后来,法官当庭宣判,冯某行为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此,记者也提醒广大驾驶朋友千万别对饮酒驾驶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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