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购房逾期近一年仍未交房 现售楼部大门紧锁

2016-03-11来源 : 互联网

江津区魅力晶城业主曹女士投诉,重庆市钧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该楼盘逾期近1年仍未交房,至今房子“可见却不可得”,售楼部也大门紧锁,开发商无人给出明确交房时间。

交房投诉》》

2014年,得知儿子、儿媳将“二胎”计划提上日程,曹女士满怀喜悦地精心谋划,于当年7月份以按揭方式购买了魅力晶城一套套内38平方米的小户型。合同约定,2015年3月30日前,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并注明相应违约赔偿条款。

2015年3月,楼栋主体完工,封顶结束,楼体外观已经全部成型。“看到交房在望,我高兴得很,还邀请了几位好朋友过来看房,**他们购买这个楼盘。大家也一起去我买的那套房子里实地看了的,那时就感觉3月底交房应该没有多大问题。”曹女士告诉记者。

万万没想到,2015年3月底,曹女士收到开发公司的一纸“延期交房通知书”,明确说明由于小区配套及水电气未通等原因未能按时交房,并告知交房时间延期至 2015年7月31日。“当时置业顾问有电话通知延期交房,合同上也有明确的违约金赔付条款,我就没有太大的顾虑,延期几个月交房也可以接受。”曹女士说。

2015年7月,曹女士再次接到项目售房部电话通知,所购房屋要延期到年底交房。由于工作繁忙,曹女士没有对该问题引起过多关注。“直到今年2月,我老公到项目附近办事,发现售房部大门紧闭,我才真是慌了神。”曹女士称,她随后找到项目开发公司办公地点,当时该公司冷冷清清,只有一个人在上班,问及开发商延期不能交房的退房或赔偿事宜,对方称不清楚。

记者走访》

3月8日,本报记者接到投诉,联系上曹女士,一同前往项目现场及公司了解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魅力晶城售房部大门紧闭,门前已有大面积洼地积水。曹女士所购房屋位于售房部正上方,从外观看,楼栋主体、外立面已完工。

记者正在拍照,售房部外一自称开发部陈姓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查看情况,得知曹女士投诉事宜,他主动向记者介绍情况。陈姓工作人员表示,项目电、气未通,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与此前“延期交房通知书”所述情况一致。同时,他介绍项目预计将于今年5月底,*迟7月份交房,届时的违约金、退房条款都可以按合同办事。对于售房部关闭的情况,他表示由于涉及到沙盘更新、工作人员调整等情况,暂时未开门,预计在半个月内会**上班。陈姓工作人员**透露公司董事长或相关负责人电话。

随后,记者又前往该楼盘开发公司重庆市钧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现场。公司内只有工程部2位工作人员在办公,对于延期交房问题,他们都表示不在负责范围内,不清楚情况。

律师说法》

重庆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秦代友律师:针对此类情况,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需走法律程序时,购房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退房、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需要提醒广大购房者注意以下事项:

其一,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一是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问题,违约金诉讼时效为2年(即自违约行为产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间后即为诉讼时效过期,超过部分违约金**或仲裁机构将不予支持。二是若违约金标准过低,则可提出违约金标准按同期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其二,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一是注意解除权时限问题,购房合同上一般有对于要求解除合同的条件、时间有相关规定,自解除权条件成就之日起1年之内,应当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否则过期解除权可能丧失。二是除给购房人造成的税费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外,若合同约定解约违约金过低,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已付房款的资金占用损失。

标签: 重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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