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葡萄酒法定产区体制(AOC)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30年代,而如今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生产商都呼吁对其作出全面改革。
法国国家农业研究所INRA的研究员Geneviève Teil说:“AOC体制已经演变成了经济手段,**是法国风土的卫士了。”
他还说,AOC的规定渐渐背离初衷:允许使用会摧毁葡萄园的农业工艺,如滥用破坏生物均衡的防虫害化学品,还允许过高的单位产量来稀释风土的表达,商业和**也代替了对质量的**。
那些被监管机构**纳入AOC体制的生产商,也位于争论风暴的中心。
允许在酒标上使用AOC一词的葡萄酒,必须满足一些条件,不能存在如酸度不稳定等明显瑕疵,也要满足某些定义模糊的条件,如是否具备某个特定AOC产区的典型性。
在2011年,仅吉伦特地区(波尔多)就测试了10,000个样品,17%测出有潜在问题。分别是小瑕疵(12%)、大瑕疵(4.5%)和严重瑕疵(0.5%),严重瑕疵的不允许销售。而检测出大瑕疵的葡萄酒生产商,可以上诉,也可以以VDF档次来继续出售。
被AOC除名的生产商——被称为“被拒者”的团体——认为,不是他们的酿酒工艺存在问题,而是AOC体制存在问题。